各部门、院系: 为纪念现行《宪法》颁布实施30周年,传播法律知识、弘扬法治精神、培育法治文化、推动法治实践,展示我院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貌,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,积极配合省级法制宣传公益广告作品征集评选活动,经研究,决定举办全校法制宣传公益广告作品征集评选活动。 一、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紧紧围绕“六五”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,通过创作和运用公益广告的形式,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,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,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。 二、活动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,构建和谐社会。 三、征稿范围、方式 此次征集活动采取应征投稿的方式。 四、作品要求 (一)作品要紧扣主题,突出重点。 1.突出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,帮助广大干部群众深入了解宪法确立的国体政体、领导核心、指导思想、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; 2.突出有关宏观经济调控、产业结构升级、推进科技进步、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、资源节约和管理、环境和生态保护、农村改革和城乡统筹发展、国际经济贸易、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,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; 3.突出倡导社会责任、规范公权运行、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、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法规宣传,引导公民依法有序参与各项社会事务管理,依法履行法定义务和维护合法权益; 4.突出有关维护国家安全、社会稳定、促进公平正义、诚实守法经营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、公正廉洁执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,服务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; 5.突出推进法治建设,深化“法律进机关、进乡村、进社区、进学校、进企业、进单位”活动的宣传,推动以依法行政、公正司法和基层法治创建为重点的各类法治实践。 (二)作品要以正面宣传为主,充分体现法治内涵,注重广告艺术追求。导向上要主题鲜明,基调健康,思想性强,时代性强;创意上要切入准确,新颖独特,寓意深刻,风格自然;表达上要严谨清晰,易认易记,感染力强,效果突出;制作上要技术先进,语言规范,制作精良,表现完美。
(三)作品不得在画面、语音或标版中显示报送人、制作人、投资人等信息。
(四)本次活动恕不退稿。
五、奖项设置及评审
每件作品均须填写作者原创承诺书,随作品同时报送。本次活动共征集平面广告、广播广告和影视广告等三类作品。各类型作品分别设立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若干名,择取优秀作品选送省级评选。省委宣传部、省司法厅等六家征集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除颁发奖金、证书外,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,并拥有对作品的修改、改编等非商业性再创作和用于公益宣传的权利。
六、具体要求
各部门、各院系需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;广泛发动,精心组织;突出重点,确保质量。
截止时间:请在2012年10月25日下午15点之前送至新行政楼411 ,以收到稿件的时间为准。
联系人: 朱婷,电话86178114
附件:1、法制宣传公益广告作品规格与要求附件一.doc
2、法制宣传公益广告作品登记表附件二.doc
党委宣传部
2012年9月28日